Posted by: vgaga on: 八月 14, 2008
很普通的pun。要留在這裡還是要走。
to go,嘴巴有點噘起來說。no for here,下垂但自信的嘴角。服務生不會多看我一眼,他正忙著敲打收銀機的按鍵,沒人在乎你的決定,就算只是隨口說說,但說出口就算。for here? or to go。
要權衡利害,你在這裡很厲害,要不好好吃一頓?飲料可以無限暢飲,便所隨你拉,內用就別想著外帶,座位太硬的話看看旁邊正妹。遲遲不走What for? For here,為了這裡。Don’t。Go。
妥協:患了強迫症的殭屍,吃人之前還要把拖鞋排好。妥協就是排拖鞋,回應著不像命令但難以抗拒的聲音,非得一一排好才行,習慣排拖鞋,忘記為什麼要妥協,日子久了就變成厲害的殭屍,早就沒有權衡利害的能力。
(啊!好吵!)我的耳朵ε3,變成蝴蝶飛走了æ æ æ —- 但那是好久以前。後來他們沒有回來,我剩下嘴巴拼命說,只怕哪天,嘴唇也將如一片樹葉 Ø,輕輕掉落。
十月 18, 2008 於 7:05 午後
在這裡一天到晚面臨這個問題,i mean,literally。奇怪的是,再怎麼有預備,問題丟到你面前的時候還是手忙腳亂,看著服務員把食物裝上盤子了,才臨時起意:Sorry, I’d like to take it to go。或者結帳時對方問 Do you need a bag? 先說不了看到東西毫無遮掩地推到面前卻又驚慌地:Sorry, I changed my mind … 。
見微知著?
ps.你們好嗎